研究与开发支出科目的设置及账务如何处理
研究与开发支出的科目的设置与账务处理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环节。研究与开发支出主要包括从事研究和开发活动人员的薪金、工资和其他有关的人工费用;用于研究和开发过程中所消耗的材料和劳务费用;用于研究和开发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与研究开发有关的间接费用;其他费用等。企业为了更好地核算研究与开发支出在资本化与费用化之间的划分与分配,需要设置专门的“研发支出”会计科目。该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在研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并按照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进行“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的二级明细核算。
在三级明细核算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研发机构人工费用、研发与中间试验设备的折旧、新产品试制试验失败损失、新产品设计费、技术工艺规程资料、设备调整费、研发人员差旅费、技术开发人员培训费以及其他研究开发费用。这些明细核算有助于企业精确地掌握研发活动的投入与产出。
研究与开发支出的账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如果满足资本化条件,则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同时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如果不满足资本化条件,则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同时贷记相应科目。企业以其他方式取得的研究开发项目,也应按照规定处理。当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时,应将“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
对于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需按月将“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资产负债表日,“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了企业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中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举例说明,假设宏达科技公司正在研究和开发一项新材料,于2007年1月到10月发生研发费用60万元,于2007年11月到12月发生材料、人工等各项支出30万元。在2007年9月末,公司可以确认该新材料开发成功,满足了无形资产确认标准。于2008年1月到6月,公司再次发生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场地设备租金和注册费等费用120万元。在2008年6月末,新材料完成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确定2007年10月1日为该无形资产确认标准满足日。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2007年10月1日发生研发支出时: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60万元,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60万元。
期末,将费用化的研发支出结转至“管理费用”科目:借记“管理费用”60万元,贷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60万元。
2007年10月1日以后发生的研发支出: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30万元,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30万元。
2008年1~6月发生材料费用时: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120万元,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120万元。
2008年6月末新材料完成,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借记“无形资产”150万元,贷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150万元。
通过上述设置与账务处理,企业可以准确地记录和管理研究与开发活动的财务信息,为决策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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